6月19日,广东省客家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珑远陈梓红董事长当选为第一届广东省客家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客家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是非法人专业工作机构,由广东省客家商会理事会领导,是商会的法律服务和维权保障机构,具体负责商会及会员的法律服务工作,并为商会的运营风险、决策风险、会员行为风险等提供政策法律支持及智力支持。
委员会贯彻执行商会办会宗旨理念,秉承“服务会员企业,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宗旨,通过凝聚客家籍法律界人士的力量,建立客家籍律师人才库,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知善恶、明是非、敢担当、善作为、愿奉献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商会的诚信建设、品牌建设和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力提升客家籍律师队伍的整体品牌力和影响力。
会上,董事长陈梓红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法制。法制兴则国家兴,法制衰则国家衰。我国民法典立法历经百年,走过了极不平凡的历程。出台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我国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协调推进,向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前进,留下坚实有力的脚印。
董事长陈梓红强调:客商会法工委的成立将发动商会的资源,整合一批对各项法律法规都了解的专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来帮助企业普法,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等。从而进一步提升商会的服务质量,规范商会内部法律工作,更好地依法维护商会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给广大客商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维权保障。客商会法工委成立后将组织商会成员共同解读海南自贸区、民法典、国安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对自身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注重对无形资产的保护。
联系方式:0769-2882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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